企业破产,个人会破产吗?找深圳要账公司,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来了,欠债还钱不再天经地义了!8月31日,深圳要账公司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全文,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开启了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
什么叫个人破产呢?其实和企业破产很类似,企业破产说的是企业经过多年经营,结果现金流断了,债务还不上了,于是它的所有债权人共同到法院诉讼,要求对它进行破产。破产的时候就清算企业所有的资产,不管是现金还是房产还是车辆,把所有资产清算出来之后还给债权人。如果是资不抵债的,那么不够部分对不起,由于它是个企业,它破产了,它把自己所有的钱还给债权人,这个企业也就消亡了,债权人的拿不回的那些债权那就只能打了水漂了。
深圳要账公司根据《条例》,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符合条例的相关规定,且经过三到五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那个人破产和老赖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对破产者的限制,在外观上确实跟对“老赖”的限制有点相似,但不同的是“老赖”基于失信原因被受限后,他欠的债务一分钱都不能少还。但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人受到限制后,部分债务会获得豁免,也就是说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
提到个人破产,许多人担忧“老赖”恶意逃债。深圳收账公司根据《破产条例》出台后,也有人质疑深圳会不会成为恶意逃债者的“天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老赖”原本是指具有债务清偿能力却不诚信偿还债务、恶意逃废债的人。这与个人破产制度规范的“诚实而不幸”并“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深圳个人破产制度能够给诚信债务人东山再起的机会,一定程度上为创业者解除了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其实在深圳之前,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已先行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
但是整体来说,首先是个人破产制度目前只适用于诚信债务人。其次是深圳个人破产制度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应该重点推进如何识别和鉴别“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对于那些恶意逃债或者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需要不断完善刑法等一整套法律制度来加以预防和惩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债权人应该趁着该制度只是在试点,能够委托深圳追债公司讨债或法院起诉的尽早起诉,避免债务人利用个人破产制度合法逃债。
另外,像此类债务纠纷所涉及到的诉讼内容同样是比较繁琐的,需要考虑到的方面也多,个人处理相比于专业讨债公司来讲难免会遗漏很多重要的内容,因此,如果遇到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找深圳清债公司王总团队来解决,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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