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债公司:有哪些合法讨债手段?
一、“借力”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网络查找正规深圳收债公司上门讨债,或通过深圳收债公司查找欠款人居住地址蹲守抓欠款人,简易讨债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方便、快捷、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最佳讨债手段,便于及时讨债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延长法院诉讼时间。
(3)、使用范围:朋友欠款,客户货款,同学借款,老乡借款,朋友投资款,网络投资款,一直保持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借款,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有欠款证据,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限,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就是不愿意主动归还,总是拖,这样的债务债务纠纷最适合委托深圳收债公司处理。
二、“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但是没有专业讨债公司快捷,没用专业讨债公司方便,没有专业讨债公司擅长。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欠款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三、“留置清偿”讨债法
(1)、委托专业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对方讲没钱,有深圳收债公司谈判人员与老赖协商,有价值的东西自愿抵押,双方签订还款日期,超过归还日期,债权人有权处理物品。
(2)、优点:委托深圳收债公司负责确保债务人按时拿到钱款,实现债权人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3)、适用范围:朋友借款,客户欠款,货款,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双方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在深圳收债公司帮助下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四、“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方法: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五、“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3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六、“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但是对方名下无财产,不能起效果。老赖如果欠银行的钱,私人财产保全不能优先,必须以国家财产保全优先处理。
(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起诉。
七、“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
(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八、“寻查匿财”讨债法
(1)、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法:就地隐匿,异地隐匿,随身隐藏,利用假合同转移或隐匿财产,利用假案,转移财产,利用暗库或暗户头隐匿财产,虚设债权,实为匿财。查找转移财产证据,很多债权人,法院,还是有关部门都无法查找,只能依靠专业讨债公司帮忙。
(2)、法律对策: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且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法院;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应掉以轻心;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九、“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委托深圳追债公司关系人员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的有效方式。准确地说,是债权人利用深圳追债公司人际关系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走好友路线,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利用欠款人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十、”纠缠”讨债法
债权人委托专业讨债公司人员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公司人员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要注意分寸,不要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要把握分寸,不要侵犯了对方的隐私和名誉。债权人以自杀、自残或者其他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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